强化监督 构建公平竞争大市场 持续优化博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

发布日期:2025-04-01 11:02 来源: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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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博州财政局深度践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理念,创新监管与服务模式,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全力构建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大市场。截至目前,全州政府采购总交易金额16335万元。其中中标标项数19个,中标标项总金额11652万,中小微企业交易占比99.47%,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导向作用。

一、加强政策宣传与学习培训

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,积极组织采购单位、代理机构开展线上及专题培训,提升各方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理解与运用能力。积极组织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依托“政府采购信息报”举办的全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线上培训,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
二、推进信息公开,保障市场主体权益

为进一步扩大各类市场主体知晓率,保障各类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,提高社会监督覆盖面,博州财政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的通知》,对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要求,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媒体。严格要求采购单位、采购代理机构强化法治意识,对采购意向、招标公告、合同公告、更正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及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。截至目前,开采购意向157个、采购公告1667个、采购结果公告2966个、采购合同公告1183个,充分保障了市场主体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
三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,助力中小企业发展

在政府采购活动中,全面落实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要求、小微企业价格扣除、价格优惠等规定。积极推进电子保函工作,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2023年以来,参与博州政府采购活动中有45户供应商选择电子保函服务,保额723.35万元,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压力。规范采购文件获取管理,消除中小企业准入门槛,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,严禁在采购文件获取阶段违规设置资格审查或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、排斥潜在供应商。畅通投诉渠道,严格规范投诉处理程序,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四、强化监督检查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

联合公安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政府采购领域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,进一步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,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,形成有效震慑,以整治促提升。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,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进行检查。同时,打破地域限制,组织州县市开展联合审查工作,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审查,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,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。

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,完善制度建设

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,完善政府采购流程,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,拟制定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函》,对政府采购内控制度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、采购需求管理等26项工作进行强调要求,进一步夯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。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,明确专管员职责,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管理。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,财政部门加强专管员培训,提升采购业务水平。

加强对代理机构管理,规范市场秩序

创新建立博州政府采购季度代理机构“轮训”制度,组织现场观摩会,通过学习政策法规、交流讨论等方式,提升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。压实廉政建设责任,召开代理机构廉政工作会议,通过政策解读、经验分享、签署承诺书、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,规范代理机构行为,确保政府采购市场廉洁、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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