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,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,自治区财政厅立足职责定位,聚焦重点领域,高质高效完成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。
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,聚焦财政热点、难点问题,对我区4家行政事业单位和2家国有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。检查发现,被检查单位普遍存在会计基础薄弱、预算支出把关不严、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、政府采购未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等问题。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,严格按照检查规程要求,邀请厅法制税政处、经济建设处、科教和文化处、会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政府采购处等相关处室,组成审理会进行了审理认定,依法分别起草了对6家被检查单位的《财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》和《关于建议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的函》,责令6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要求,并建议其按管理权限对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。